不动产善意取得

迷途的爱
精选回答

不动产善意取得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善意取得要符合三个构成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一)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让与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属于财产所有人,让与人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如果让与人有权处分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常见的无权处分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所有权的情形即占有委托物的情形,如承租、保管或借用人对承租或保管、借用的财产而将该财产出让给他人;二是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形,如某一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将共有财产处分给他人;三是代理人擅自处分被代理人的财产的情形,如代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无权处分的情形下,也有可能发生无权处分的情况。

(二)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为其必备要件。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于受让时,不知出让人为非所有人,也不知出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的善意为条件,如果受让人具有恶意,则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受让人自始不知道该物为善意取得,因此,善意的适用时间应为物权变动行为发生之前,在此之后即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原权利人不得以受让人恶意要求返还原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可以。

因为不动产通常以登记为所有权取得的要件,所以大略一想,会觉得不动产是无法存在无权处分的可能的,这大概是物权法之前民法不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但社会生活千变万化,针对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情形客观上也存在,这最终导致从物权法颁布开始,我国民法承认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情形会有哪些呢?

首先,如果不动产不登记在某人名下,他就不具有此不动产的所有权,他也通常无法做到处分此不动产(不动产的处分需要登记),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但是可能存在委托过期、被取消但行为人仍具有被委托外观的情况,这时他来处分不动产,也许就可以做得到,这便是一种无权处分;

还可能存在登记机关的错误造成不动产的错涂登记,真实所有人曾经登记过,应承认其具有所有权,而错涂后出现了虚假的登记人,该登记人如果据此而处分此不动产,便是一种无权处分;

还有继承上发生错误:表见继承,表见继承人取得了继承登记,这时他若处分此不动产,便是一种无权处分——继承天然获得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错误的继承不合法,即使办理了登记也无法对抗合法的继承——注意我国终究不承认无因的物权变动,如果据以变动的原因不合法,变动的形式再完备也不可以被承认。

与表见继承类同的原因上存在瑕疵的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据此进行的登记也便不被承认,此时如果登记人据此处分该不动产,也是无权处分。

再有就是登记的形式还在,但所有权已经被剥夺了,比如被国家征收,被判决没收等等,行为人此时处分该不动产,便是无权处分。

总之,除了委托这种情况之外,其他都是所有权与登记形式发生了分离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无权处分。

所有权与登记形式发生分离的原因,则可能是自始对所有权归属的判断错误(登记错涂、表见继承),也可能是先获得了所有权后又丧失(无效、撤销、解除、征收、没收)等等。

所以,不动产还是存在善意取得情形的。

以上。

不能善意取得的四种情形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所占有的他人的物转让给受让人,如受让人取得该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动产分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占有委托物适用善意取得,而占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赃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不动产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不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生效主义,而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对抗主义。在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同时需要债权意思表示和登记、交付,才构成完整的物权变动,同时要求有权处分和有效合同。而动产抵押登记采公示对抗主义,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分析

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8、209条的规定,采债权形式主义,在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不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而对于动产抵押登记,我国采公示对抗主义,民法典明文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仅仅在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动产以后无法对抗第三人而已。经过公示表彰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在第三人的权利与登记权利人的权利发生冲突时, 登记权利人的权利

受法律保护。 当物权之权利人以一定的方式公开向社会表彰其权利时, 其物权便获得社会的承认, 从而对所有的人都发生一定的效力, 当权利人的权利因其他人主张利益而可能受到侵害时, 法律将保护经过公示的权利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3、被查封的财产。如将财产转让他人,将破坏查封的效力,划归债权人的债权,属于无权转让。4、盗窃物和遗失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最熟悉的陌生人 2023-12-30 15:16:05

相关推荐

显卡的6P供电怎么接

1、首先需要准备显卡电源线,保证质量完好无损,方可进行接下来的操作;2、接着观察电脑的插口有哪些具体样式,是否与自身的电源线接口相匹配;3、接着准备连接,首先找到电源插口上六加二中的六插口,随后插在显卡上,此时...
展开详情

表示队伍整齐的四字词语

1、堂堂之阵:形容阵容盛壮整齐,也用来形容光明正大;2、鳞次栉比:形容房屋或船只等排列得很密很整齐;3、正正之旗:排列整齐的军旗。借喻强盛整肃的军队;4、匪匪翼翼:形容车马行走时阵容整齐、威武;5、井然有序:整...
展开详情

形容高考的成语有哪些

形容高考的成语有:寒窗苦读:在寒冷的窗下苦读:形容读书的艰辛。倒背如流:背:背诵。把书或文章倒过来背,背得像流水一样流畅。形容背得非常熟练,记得非常牢。成语出处:郭沫若《苏联纪行日记六月廿七日》。她把说明小册子...
展开详情

儿子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不负偿还义务,除非父母作为继承人,在成年子女死亡后继承死者遗产,就需要承担遗产价值以...
展开详情

青团的绿色是用什么做的

青团的绿色是用一种草头汁做成的绿色糕团。其做法是先将嫩艾、小棘姆草等(做青团用的野菜一般有泥胡菜、艾蒿、鼠曲草三种。泥胡菜氽后色做碧绿,曾常用,现用的已不多见)放入大锅,加入石灰蒸烂,漂去石灰水,揉入糯米粉中,...
展开详情

精选推荐更多>

汝只患不能自立,勿患人之不己知翻译

“汝只患不能自立,勿患人之不己知”的翻译是你只需要担心自己能否自立,不要担心别人不懂你。
该句话出自晚张之洞所写的《诫子书》。
节选内容:汝之前途,正亦未有限量,国家正在用武之秋,汝纵患不能自立,勿患人之不己知。志之志之,勿忘勿忘。
译文:你的前程,正可谓不可限量,国家正是在用兵的时候,你只需担心自己不能够成才,不需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记住记住,别忘别忘。
思想:《诫子书》是修身立志的名篇,其文短意长,言简意赅,主旨是劝勉儿子勤学立志,修身养性要从澹泊宁静中下工夫,最忌荒唐险躁。

志存高远的前面是什么

原句为“志当存高远”,前面是“夫”。出自《勉侄书》:“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美趣?何患于不济?”
译文:
一个人的志向应当保持高尚远大,仰慕先贤人物,断绝情欲,不凝滞于物,使贤者的志向高高地有所保存,诚恳地有所感受,能屈能伸,抛弃琐碎的东西,广泛地向他人咨询、学习,除去狭隘、悭吝,这样即使未得升迁,又何损于自己美好情趣?何愁理想不能实现?如果意志不坚定,意气不昂扬,徒然随众附和,沉溺于习俗私情,碌碌无为,就将继续伏匿于凡庸人之中,终究不免于卑下的地位。
《勉侄书》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为勉励侄子诸葛恪而作。全文虽87字,字字珠玑,却包含着对侄子诸葛恪的种种期盼,并演变出志存高远一词。

望天门山把什么比作什么

《望天门山》诗中“天门中断楚江开”用了奇妙的比喻,把天门山比作打开的天门。
原文: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译文:
天门山从中间断裂是楚江把它冲开,碧水向东浩然奔流到这里折回。
两岸高耸的青山隔着长江相峙而立,江面上一叶孤舟像从日边驶来。
《望天门山》是唐代大诗人李白于开元十三年(725年)赴江东途中行至天门山时所创作的一首七绝。此诗描写了诗人舟行江中顺流而下远望天门山的情景:前两句用铺叙的方法,描写天门山的雄奇壮观和江水浩荡奔流的气势;后两句描绘出从两岸青山夹缝中望过去的远景,显示了一种动态美。全诗通过对天门山景象的描述,赞美了大自然的神奇壮丽,表达了作者初出巴蜀时乐观豪迈的感情,展示了作者自由洒脱、无拘无束的精神风貌。作品意境开阔,气象雄伟,动静虚实,相映成趣,并能化静为动,化动为静,表现出一种新鲜的意趣。

山居秋暝古诗翻译20个字

《山居秋暝》古诗翻译:空旷的群山沐浴了一场新雨,夜晚降临使人感到已是初秋。皎皎明月从松隙间洒下清光,清清泉水在山石上淙淙淌流。竹林喧响知是洗衣姑娘归来,莲叶轻摇想是上游荡下轻舟。春日的芳菲不妨任随它消歇,秋天的山中王孙自可以久留。
译文: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山居秋暝》是唐代诗人王维的诗作。此诗描绘了秋雨初晴后傍晚时分山村的旖旎风光和山居村民的淳朴风尚,表现了诗人寄情山水田园并对隐居生活怡然自得的满足心情,以自然美来表现人格美和社会美。全诗将空山雨后的秋凉,松间明月的光照,石上清泉的声音以及浣女归来竹林中的喧笑声,渔船穿过荷花的动态,和谐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丰富新鲜的感受。它像一幅清新秀丽的山水画,又像一支恬静优美的抒情乐曲,体现了王维诗中有画的创作特点。
常见热点问答
热点搜索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
作文大全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