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子女结婚酒席桌数规定 公职人员结婚酒席规定
军人我们印象里都是身板挺直,干净利落,严于利己的形象吧,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指出,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军人要有军人的样子。因为军人也是国家形象的一个名片,所以国家在军人各方面都有严格要求的。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军人子女结婚酒席桌数规定,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职人员结婚酒席规定
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2、对于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要按规定退还或予以收缴。如果单位上有人违规,领导没有制止,或制止、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3、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军人子女结婚酒席桌数规定
其实,现役军官办婚宴地方纪委是管不着的,但部队也有纪委,部队的各级组织都是按照中央的党的组织纪律有关规定执行的。这样的事,在这种形势下,既要满足风俗习惯,也要不违反纪律,更要圆满的把婚礼办好。
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三、军婚的相关规定
1、所谓的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2、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国家在对军人结婚酒席的规定其实也是给全体公民树立一个好榜样,一个好风气,毕竟大操大办的宴席会不仅铺张浪费还容易带坏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