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时锁定支付是什么意思?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1.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2.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3.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学习形式
考生自学为主,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考生还可以选择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部分应用技术类专业需参加全日制学习,有相应毕业年限。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学费:课程考试报考费用较低。
特点:学历社会认可度较高,通过难度较大。
门槛最低的高等教育形式。基本无毕业年限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历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目标参照性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含金量
常常有人问这两种继续教育学历之间的含金量如何。其实这几种继续教育的毕业证都是和普通全日制一样是国家承认的。但在其中比个高低的话,普通全日制社会认可度最高,在企业中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