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婚后共同买房要注意什么
想比离婚是每一对曾经走进婚姻的夫妻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吧,如果到了实在不可挽回的地步,有时候离婚也是最好的选择了。但是离婚也不仅仅只是结束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同时还牵扯着许多的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关于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新规定以及夫妻婚后共同买房的注意事项。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婚后共同买房要注意什么
1、买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在购房过程中,会有很多签约手续,包括签订销售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都需要夫妻双方在场。根据《物权法》中的规定,夫妻购买的不动产是共同所有的还是股份所有的,应当在买卖合同中反映出来,然后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
因此,双方需签字确认但不能到场的,还需办理公证、委托收款手续,并明确相关事项。
2、如有需要提前约定好占比
有些夫妻甚至在婚后也会明确分割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因此,这类夫妻在买房前必须就个人比例达成一致。如果按份共有,需要提前分割,并在不动产权证上写清楚,避免以后因房屋分割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分清主贷人与次贷人
夫妻共同购房时,也要注意签订银行贷款合同。
4种买房情况
1、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
2、婚前买房,登记双方名字
这里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①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
②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一方出资
对于婚后一方出资,这个有点难断定,因为需要公证是利用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才能按个人财产处理。
4、婚后买房,双方出资
对于这种情况,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如果离婚,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按平分处理。
三、婚前买房相关规定
(一)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二)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