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修摊销年限一般是多少?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因此,贵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凭相关合法凭证按照实际使用年限摊销。
1.装修费的摊销期应当根据两个装修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与租赁期长度的较短者,也就是说如果下次装修是三年后,而租赁期是5年的,应当按三年进行摊销,反之亦然;
2.摊销起点应当为可使用当月开始摊销,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3.现在会计准则已经淡化了月的会计期间,一般可以按年摊销.当然出于管理的考虑,可能每月需计算比较准确的利润,因此还是建议按月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税法上规定了最低年限三年,如果装修只能用三年的,税务局也没权利要求分五年摊
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可一次性列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