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免学费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它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1、报军校、国防生,免学费,包分配。
2、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低保大学学费减免多少
关于云南师范大学学费减免额度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经研究决定对今年录取的鲁甸65级地震烈度七度以上灾区的受灾家庭新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和当地乡镇政府证明后,给予免除一年学费,对来自震区烈度九度重灾区的学生再加大力度给予减免或资助。
云南师范大学是全国首家宣布对鲁甸地震灾区受灾家庭新生予以学费减免和补助的高校。近年来,云南师范大学提出了“两最”大学的办学内涵,即办“最关爱学生的大学”和“最好的本科大学”。
同时,对以上灾区考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等相关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的除择校生之外的受灾家庭初中、高中学生也给予免除一年学费。
免除鲁甸65级地震烈度七度区以上重灾区的2014级新生一年的学费,以及学校“一揽子”助学计划,将极大的减轻地震灾区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其不因地震灾害影响学业,“每天关爱灾区学生、关爱每个灾区学生”,这是学校援助地震灾区的新行动。
退役大学生学费减免新政策
低保大学学费减免政策由学校自行确定,具体减免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低保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贫困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减免学费,也可以申请政府资助计划,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大学生减免学费几月发放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资助内容:
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4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民办大专减免学费政策?
在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需要学生本人回原籍县(区)征兵办进行资格审核,最后附《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其它复核手续。向当地扶贫部门要求申领扶贫手册或开具证明文件。大学生免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省财政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政策。享受标准:8000元/生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享受标准:5000元/生年。
(3) 国家助学金:所有高等学校在校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享受标准:家庭特别困难本专科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3500元/生年享受;家庭一般困难本专科学生按照2500元/生年享受。
(4) 扶贫助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享受贫困家庭高等学校学生扶贫资助政策。享受标准:按照高等院校在校生6000元/生年享受,高职院校在校生3000元/生年享受。
(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享受标准:按照6000元/人年享受。
(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本地户籍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享受标准:按照不超过8000元/人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