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对政府承担的公共经济责任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十分关注政府在承担公共经济责任的过程中,是否节约公共资金,其效率和效果如何。在此背景下,政府绩效审计应运而生。研究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历程,理清发展脉络,总结各阶段特点,无疑会促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笔者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一、政府绩效审计思想萌芽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本世纪初)
1983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诞生,绩效审计开始走进中国。198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审,充分关注经济效益问题。通过试审,对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收节支起了积极作用。1991年,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首次提出:“在开展财务审计同时,逐步向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效益审计(即本文所述绩效审计)方面延伸”。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提出绩效审计的概念。
20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专家学者开始从经济效益审计的角度展开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形成了绩效审计概念、绩效审计内容、绩效审计种类、绩效审计标准及绩效审计方法等一系列的研究成果。需要提出的是,1998年中国审计学会将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与此同时,兴起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政府绩效审计的思想。
需要指出的是,该阶段针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是零散的,不系统的,是政府绩效审计思想的萌芽,这一系列研究成果有待实践的检验,有待不断丰富和完善。
二、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本世纪初~审计署《2006至202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发布)
随着建立高效、精干、廉洁的服务性政府机构的提出,如何利用绩效审计促进政府利用有限资源,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践探索变得迫切,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开始逐步形成。与以理论探索为主要特征的思想萌芽阶段不同,政府绩效审计试点探索阶段是以试点探索为主要特征的(当然也有理论方面的探索),该阶段的实践探索颇有成效,主要体现在以深圳和青岛为试点代表的政府绩效审计。
深圳是我国最早制定法规并开始实施绩效审计的城市。2001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该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第4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绩效审计报告,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首次开展对市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及大型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绩效审计试点;2003年,深圳市审计局在试点的基础上,拓宽了审计领域,增加到对深圳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深圳经济特区污水处理厂、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4个项目的绩效审计,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2004年,深圳市审计局的绩效审计项目增加到8项,首次对环保局等政府部门预算进行绩效审计。
与此同时,国家审计署为推动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也在不断做出努力。2003年7月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未来5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年8月的全国审计理论研讨会提出,我国目前提出和探索绩效审计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的试点成功及国家审计署审计基调由财务审计为主转为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的审计基调,为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探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在此背景下,全国许多地区如山东、湖北、安徽等,也逐步开始尝试在较大范围内开展政府绩效审计。这些探索一方面从实践上检验并丰富了思想萌芽阶段形成的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为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府绩效审计的试点探索成效显著。
三、政府绩效审计全面推进阶段(审计署《2006至202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发布至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审计署在《2006至202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将“全面推进效益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效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从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作为完成该项任务的保障。它标志着政府绩效审计已经成为今后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政府绩效审计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
以浙江省开展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的一种)为例。2006年,浙江省提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思路。在2006年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审计中,浙江省审计厅进行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审计试点,同年又在湖州市财政决算审计中进行了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的试点。2006年下半年,省厅系统提出了2007年在全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以强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2007年,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尝试评价政府支出分别用于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打基础、促发展等支出配置比例及效益等情况,揭示了全部政府性资金配置、资金运营过程等存在的问题,为促进规范财政管理和预算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浙江省逐步统一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来深化审计的全新审计理念,取得了明显成果。
2008年3月31日,刘家义审计长提出财政审计应紧紧围绕“管理、改革、绩效”六个字来开展工作,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绩效预算的建立,推动问责机制的健全。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审计署领导人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决心和行动。
总体来看,自1983年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审计制度至今,政府绩效审计从其思想萌芽、经历试点探索直至现在的全面推进,成效显著。政府绩效审计在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促进高效、精干、廉洁政府机构的建立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尝试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由于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起步较晚,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还很不成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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