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一般用应付利息、短期借款、财务费用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对于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和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的前提下)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的情况下)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时的账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什么?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下的各种款项。它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短期借款的债权人包括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对于短期借款的核算包括有: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发生的利息费用做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发生的利息费用,是费用增加了,银行存款减少了,所以是:
借 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反之,如果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则是费用减少了,银行存款增加了,这时的分录是:借 银行存款贷 财务费用
同样是一借一贷,意义不同,同类科目,一增一减;异类科目,同增同减
银行存款是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
财务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增加记贷方。
财务费用属于损益类,记在借方,这里财务费用是记录与银行利息等相关的费用。减少的银行存款正好是进入了财务费用,不是吗?到时结转的时候,财务费用正好在贷方。、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二、财务软件记账,月末把损益类的都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支付时都是在借方的,为了方便结转,所以利息收入做成红字。如果将利息收入做成贷方的会计分录,则会导致月末财务费用贷方无法结转,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数据对不上。这是财务软件设置的问题。
三、月末结转的时候的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 财务费用
四、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短期借款,一般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需要,按月计提利息,银行按季扣除.每月末计提利息时: 2、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应付利息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以银行存款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怎么做分录?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在银行存款支付银行借款利息1200,前两个月已预提利息1000元,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以银行存款支付银行借款利息1200,前两个月已预提利息1000元。会计分录:
按题意分析这笔借款应属于短期借款
借:应付利息1000
财务费用200
贷:银行存款1200
二、解释
短期借款,一般利息按月预提,按季支付。短期借款目的是解决企业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筹集资金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1、预提银行借款利息时,财务费用增加;利息尚未支付,形成了一项短期债务: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支付借款利息时,资产、负债同减。
借:应付利息(已计提的借款利息)
财务费用(尚未计入费用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付息时的分录应该根据借款的用途分别计入不同的账户:
借:应付利息(已预提的利息)
在建工程(借款用于工程,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
财务费用(借款用于工程,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或用于经营活动)
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