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是一稿多投或二次发布?
什么情况不是一稿多投或二次发布?
为了让自己的论文可以顺利投稿并发表见刊,我们就需要对自己的论文有一个更好地把握,例如不能够将论文一稿多投或二次发布,但是也有作者朋友表示,什么样的情况下不是指论文的一稿多投或二次发布呢?进行本期aeic小编给大家分享相关知识。
一般情况下,下列情况不属于重复文章投稿或重复发布:
(1)在技术专业学术会上做了口头报告,或是以引言或大会板报方式报道过的科学研究结果;
(2)对初次发布的內容丰富了50%或以上数据信息的学术研究论文;
(3)相关学术会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
此外一种在国内科技界和编写界难能可贵一致的是二次发布或再度发布。以相同或另一种文本再度发布,尤其是在其他国家的再度发布,是正当性的,可能是有利的,但务必考虑下列全部标准:
(1)创作者早已征求初次和再度发布期刊编写的同意,并向再度发布期刊的编写出示初次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抽印本或纸稿。
(2)再度发布与初次发布最少有一周以上的间隔时间。
(3)再度发布的目的是使论文朝向不一样的作者群,因而以简化版方式发布可能更强。
(4)再度发布应忠实地体现初次发布的数据信息和论点论据。
(5)再度发布的论文应在论文主页运用脚注方式表明初次发布的信息内容。
现阶段国内仍有极少数期刊在这其中英语版中各自发布一些关键论文,这应该是可被接纳的,当然,假如在主页脚注或论文参考文献中注引初次发布的信息内容,就更加“有理有据”了。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算一稿多投,比如作者在会议上宣读的文章又投稿给合适的情况,或者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进行二次发表,但这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作者做一个简要说明,在被允许的情况下就不构成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