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在幼儿教育实践中,教师都将亲社会行为的培养置于重要的位置,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幼儿观念和行为的不一致,许多幼儿在认知层面都知道分享、合作、帮助等是“好的行为”,但遇到具体问题时能主动发起这些行为的幼儿并不太多;而且部分幼儿的亲社会行为还具有“情境性”的特点,如教师在场与不在场时,幼儿的表现可能完全不同。可见,培养幼儿的亲社会行为需要掌握科学的方法。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还没很好地发展起来,“本我”和“自我”往往占上风,所以,那些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会受到他们本能的抵制。因此,在亲社会行为的培养中,教师应该树立适宜的榜样,让幼儿更多地认识到亲社会行为给他人、给自己带来的益处,避免树立非典型的、有不良后果的榜样。
3.关注“受益者”的感受
在培养幼儿亲社会行为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受益者”的利益与感受。亲社会行为是对他人有益的行为,诸如同情、安慰和帮助等行为都会有一个明显的“受益者”存在。教师在指导幼儿的亲社会行为时,常常会忽略受益者的感受,有时甚至会在无形中因褒奖亲社会行为而损害受益者的利益。例如,小班幼儿佳佳不会剥香蕉皮,同伴乐乐看到后帮助了她,教师及时表扬了这一帮助行为。但是佳佳第二天却不愿意上幼儿园了,因为她觉得很羞愧,大家都知道她不会剥香蕉皮了。显然,教师忽略了受益者佳佳的感受。建议教师在表扬乐乐的这一帮助行为后,一方面可以真诚地鼓励佳佳多多练习,告诉她只要多练习,很快就能学会自己剥了;另一方面可以告诉乐乐,如果能够教会佳佳自己剥香蕉皮,那么他又做了一件助人的好事。这个真实的案例还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亲社会行为的培养过程中,不但要关注亲社会行为本身,还要教给幼儿如何积极回应他人的亲社会行为,如接受帮助后该如何表达,如果要拒绝帮助该如何应对,等等。这样才是面向全体幼儿的教育。
总之,培养幼儿的亲社会行为应从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注重幼儿亲社会行为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不断地总结反思教育过程,归纳教育策略,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