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通俗理解
其他综合收益通常是由于需要采用现在的价值来记载资产或负债而形成,而价格的波动并不会直接带来收益,只有处置才会形成真正的收益,因此其他综合收益是体现资产或负债价值暂时性变动的一项收益,可以理解为浮盈。
通常会形成其他综合收益的事项有: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 自用转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第1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当将一项投资分类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这项投资在出售前的公允价值或者股价的变动为体现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第2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当我们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时,需要合并报表,这时要将海外公司以外币记的账按汇率转换为人民币,由于会计上,诸如固定资产等是投资后就不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这些资产折算时按照最初投资的汇率折算,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这一些资产,汇率的变动会影响到未来能收回人民币的金额,因此这类资产按照现在的汇率折算,这样,原本按照外币计算是平衡的报表,由于部分科目用了不一样的汇率折算,最后折算回人民币的报表就会不平,这个不平的差额就会挤到其他综合收益里,会反映出海外子公司在汇率上的风险,但并没有真正实现汇率损失。
第3项,所谓投资性房地产,简单点理解就是炒房团和房东大妈。自用转投资性房地产,就是房东大妈把一个原本自己住的房子拿来出租了,由于会计准则的规定,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要从原来买的时候的成本价转成现在的市场价,由于房产升值,于是资产就会增加,相应的净资产也会增加,由于这种净资产的增加并没有真正落入口袋,于是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