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预付账款科目的情况?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袭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现行财会制度明确,商业企业不设置"委外加工"科目,如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后自行加工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则可通过"加工商品"科目来核算。
发出加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凭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确定〕,贷记本科目。
收到增值税红字发票账务如何处理?
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其进项税额转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转出,应填入"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中,请勿凭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1.收到红字票
借: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2.收到正确的发票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增值税红字票不需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