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成品油“费改税”是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由0.2元提高到1元,净提高0.8元;柴油每升由0.1元提高到0.8元,净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不是从价计征,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关系,征税多少只与用油量多少相关联。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后,现行汽、柴油价格不提高。
简单地说,就是把车主一次性缴纳的养路费加入对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之中,多用油、多缴税,不用油、不缴税。
?
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一、背景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1),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3),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二、意义
在“费改税”实施之前,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如何准确第计量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地指定税收政策,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是“费改税”的核心。
其开征目的:
让少用路者少掏钱多用路者多掏钱;
达到节油的客观效果;
引导车主少出车减少交通拥堵;
保护公路,延长其使用寿命。
引用资料
《公路法》.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成品油消费税和燃油税
这么说吧,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实际就是燃油税了,也就是以消费税名目来征收
补充:
一个意思,燃油税费改革的目的是通过税收来取代养路费,但是并不是新增燃油税这个税种,而是通过提高消费税来达到费改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