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春季招考对象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018—2019年,我省分别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明确“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这一变化主要是基于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内容包含“专业技能”,而对其招生对象做出的优化调整,符合国家层面的政策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合通过考核“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评价;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不适合采取考核“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评价。
这并不意味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无法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春季高考中的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该方式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及素质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评价考生,适合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点。此外,在我省夏季高考中,还专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制定了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夏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和学校综合评价,进入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就读。
总而言之,我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与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高校组织综合素质评价并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符合普通高中学生特点。春季高考的三种招生形式,分别为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了不同的升学通道,遵循了教育规律,适应了人才多样化特点,是对山东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的优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