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旅游专业的,想改行学医,请问我符合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吗?
我是学医的,可以给你普及一下。
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
3.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以前入学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