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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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1、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附加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贷: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借: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支付上月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怎么做分录
1、缴纳上月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