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离婚是一件不太令人高兴的事情,听到自己的儿女即将要离婚,有的作为父母的人就会感觉到自己识人不周,让自己的儿女受了委屈。离婚的原因和情况有很多种,大多数离婚是由于种种摩擦无法妥善解决导致的。当然了,还有的是因为快速结婚,两个人性格还没有完全了解就草率结婚导致性格不合的离婚。有的女性朋友想要离婚,却觉得自己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却又不知道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分析吧。
一、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有哪些方面?这个问题在婚姻法角度不是这么理解吧,因为婚姻法规定的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所以女方提出离婚,这个是女方的权利,那么提出离婚之后,是对自己可能更大一个利益保护。
当然了如果说离婚了,女方就觉得吃亏了,要分两个方面来说,如果从社会声誉上、个人情感上会觉得那么我是受欺骗了,男方婚前婚后表现不一样,我有受欺骗的感觉那么我被迫离婚,将来我是二婚,这个属于情感接受不了,生理上受损失,这叫吃亏。还有一种情况,可能生了孩子以后再结婚也产生一个困难,自己以后抚养子女付出的心血格外要多,这也算吃亏。但这些都不是法律上的吃亏,在法律层面上吃亏,通常是说在诉讼之后,我们有对方的一些过错的证据,但没有达到法定的过错标准,没有让我们多分财产或者甚至是从对方那获得了很多的、个人比较满意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一种法律上吃亏。还有一种法律上吃亏的,就是对方有多少财产咱们知道有,但没有具体的证据,查不出来,结果反而没有把它隐匿的部分给分掉,这样我们觉得财产上也吃了亏。
二、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
女方提出离婚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将不再是夫妻,不需要尽夫妻相关的义务。另外,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立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看夫妻感情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判决你们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方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认定感情破裂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其中以《婚姻法》32条为准,以1989年司法解释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被骗离婚该如何处理
1、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即使是被骗离婚的,也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恢复。
2、就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财产分割不公的,可以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