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济法学毕业的,不知道能不能报考证券投资顾问考试
第一章.竞争法竞争法是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三者相比较。《反不正当竞争法》更重要一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复习的重点。③建设用地的管理。所谓的建设用地的管理是指当要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开发。将其变为建设用地时。则会涉及到国家征用的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征用的。在征用的过程中。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保护问题。尤其是农民利益的保护问题。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怎样保护农民的权益问题是现在引起各方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焦点。所以此部分一定要了解在征地的过程中。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以及关于征地的严格的程序规定。需注意的是:在特定的过程中。由于土地是公有的。所以政府实际上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的权利。关于土地纠纷的解决。需掌握的是:土地纠纷在确权行政争议上。主要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处理;但在土地侵权纠纷上。它实际上是因侵权而引起的一个民事纠纷。这时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只是帮助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可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因为纠纷本身的性质是侵权纠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问题解决了之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容易掌握了。最重要的知识点是: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时。比如未交出让金等;此外。不允许炒卖地皮。在整个的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于未向国家交足出让金或者未交出让金。在获得后若想进行开发经营以盈利。则在这个过程中所获得的土地的收益部分。必须上缴给国家。此处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国家权利的保护问题。此外。在复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条时。还应注意的是房和地。虽然它们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但它们是合并在一起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第八章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环境保护法本身可考的条文不是特别多。因此它的重点内容特别容易勾画出来。准确来讲。本部分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环境特殊侵权责任。此外还应注意环境纠纷的解决问题。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确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环境规划的制度。清洁生产的制度。对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属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在对这些制度基本了解的情况下。重点掌握: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2、环境法律责任问题。在这里常被考的知识点是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作为一个特殊的侵权。它是一个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它不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环境民事责任的要件是:实施了侵害行为。发生了损害后果。行为和后果之间有一个因果关系。至于主观的过错状态在此不考虑。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严格责任意味着行为人不能随便的免责。其主观有没有过错。不会成为免责的条件。必须有法定的免责情形。对于环境民事责任。法定的免责情形主要是:①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②受害人自我致害的。③第三者过错的。由此可知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承担责任。注意掌握上述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3、由于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本身具有一些特有的专业性、知识性问题。所以在一些环境民事纠纷中。它也会做一些调解。如同土地侵权纠纷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做的调解工作;但是它的调解结论。调解过程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其调解结论也没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人对其调解不服。则可以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另外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中。环境民事诉讼的时效是3年。且在环境民事诉讼里常会出现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等情形。总之我们应注意把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和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结合在一起来掌握、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