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所以为了符合税法文件规定,建议设置两个科目,一是“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用于计提时和结转时使用,二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加计抵减)”用于实际抵减时使用。通过单独设置相关科目,可以方便的统计出当期计提、抵减和结余额。一起来看看今天的内容吧!
收入会计科目
虽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小何认为此项收入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应当适用“政府补助”收益,适用科目建议为“其他收益(加计抵减)”
示 例
例1:A现代服务业企业,4月,当期销项税额12万元(适用税率6%),当期进项税额11.5万元(适用税率13%),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金额1.15万元。
当期销项
借:银行存款 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0
当期进项
借:库存商品884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000
贷:银行存款 999615.38
计提加计抵减=11500010%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11500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 11500
实际抵减时:
由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0000-115000=5000元,当期实际可抵减5000元,结余11500-5000=6500元留待下期抵减。
借: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加计抵减) 500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5000
当期无需要缴纳增值税。
例2:A现代服务业企业,5月,当期销项税额12万元(适用税率6%),当期进项税额9万元(适用税率9%),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金额0.9万元,上期留抵0.65万元
当期销项
借:银行存款 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0
当期进项
借:管理费用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
计提加计抵减=9000010%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9000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 9000
实际抵减时:
由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0000-90000=30000元,当期计提抵减9000元,上期结余6500元,全部15500元可在当期抵减。
借: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加计抵减) 1550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15500
月末结转应交增值税30000-15500=14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14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14500
次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14500
贷:银行存款 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