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大专的学历可以报考注会吗?
问题:党校大专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吗?
回答:不可以。因为任何党校的文凭都不属于国民系列教育文凭,国家不承认!跟普高、成高、自考还是电大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系列教育文凭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的,一般来讲党校文凭都是针对那些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去混文凭的地方,这种文凭属于“地方粮票”只在这些领导干部所在的单位认可,一旦换单位,人家根本不认,更不要说是社会认可了!拿党校的文凭不仅不能去报考司法、教师、公务员、会计等资格考试!就是现在许多单位评职称也不认可党校文凭!
党校是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社会不承认党校学历,党校是为了只有党政机关在职的员工,进修而准备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3.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