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可以离婚吗
可以,但是由于军人的特殊职业,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特别设定条文保护军婚。军人离婚有特别的程序和条件,刑法上也有破坏军婚罪。非军人与军人结合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偏向保护军人一方的权益,但是,与军人离婚也并不是非得军人同意。必须满足: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的,也不必然不能离婚。
3、夫妻两人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同意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注意这里军内调解是必经程序,而上面提的那种情况下无论军人是否同意都没有规定要军内调解。如调解不成,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经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军婚是神圣的,军人保家卫国,赤胆忠诚,托起强国强军的伟大梦想,在中华大地上奉献无悔使命;而军嫂也是辛苦的,为了让自己的丈夫安心保家卫国,她们在家中默默地守护着“小家”,孝敬老人、照顾孩子,用瘦弱身躯撑起幸福之家。但不可避免,家庭总有矛盾产生,在一些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存在一些军嫂就想要与军人离婚的情况,那么,军婚想要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案例解说:
张某是一名老师,与老公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的。李某是现役军人,张某一见面就被李某坚毅果敢的性格所吸引,双方均觉得对方条件不错就草率结婚了。结婚后,夫妻两人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生下孩子,都是张某一个人在家与父母一起抚养大。李某偶尔回来住几天就走。张某长期得不到丈夫的关爱与帮助,再加之家庭矛盾的不断积累,张某决定离婚。她经过咨询,才知道她和李某的婚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离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也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要求征得军人的同意。那么军婚是不是就不能申请离婚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军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依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作出了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其它重大过错的。
综上,军人的婚姻是受婚姻法特别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军人的家庭和睦,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军婚一定是不能离婚的,只是较一般的离婚条件较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