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其中,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米;适用税率应视纳税人所在地进行确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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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与土地使用税相关的国家法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88年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改,2011年1月8日第二次进行修改,相关条文如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缴纳土地使用税 。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六条: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 缴土地使用税 5年至10年。 土地使用税又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建制镇范围内所有自然村的集体土地。如果土地所在地位于市(县)乡村,则该土地属于乡村土地,不属于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不 征收土地使用税 。如果是在市(县)开发区或光伏园区内,则属于工矿区范畴,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意思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可持续利用的生产资料。那么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意思呢?
1、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2、 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3、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