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干部子女结婚宴请规定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法制法规的制定和人们的遵守的。当然啦,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都是生活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的,都无法避免人情世故的往来,都要举办婚宴的,在结婚宴请方面国家针对党员干部也会做有明确规定的。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浙江省干部子女结婚宴请规定,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浙江省干部子女结婚宴请规定
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2、干部办婚宴不允许大操大办。没有规定明确提出办多少桌就算大操大办,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是机械地按照多少桌以上算大操大办,会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社会影响等。规定是要求公职人员婚丧喜庆只能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这意味着公职人员婚宴等将只能请亲属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逐级书面报告制度,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向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报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二、违纪行为相关处分规定
1、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
3、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三、干部子女结婚宴请禁忌
1、严禁使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或所付礼金。
2、严禁在操办过程中使用公车等公物。
3、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过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举办低俗扰民类演艺活动、搭彩门、燃放烟花。
4、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5、严禁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婚丧喜庆等事宜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人们生活越来越好的同时,大家也都更注重养生生活的,大操大办的宴席毕竟已不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