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对于一些比较关注时事新闻的人来说,肯定会知道现在的离婚率是逐渐的提高了,而且现在的人们也不再受婚姻的拘束,也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所以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不合适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分开。但是男女双方两个人都愿意,和平分开是一件比较难得的事情,很多时候一方可能比较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肯离婚,这个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可能就会比较麻烦,那当女方想离婚怎么起诉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女方想离婚怎么起诉
1、要确定管辖的法院。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准备起诉离婚的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3、确定好管辖法院和准备好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后,就可以去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了,有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网上立案;
4、立案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
5、如果调解不成,那么法院就会开庭。开庭的时候如果双方还是无法调解的,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判决;
6、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二、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网上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判决。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