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有权没收我的东西吗「随便没收他人的东西违法吗」

相思化作红泪雨
精选回答

当讨论别人有权没收我的东西吗,我们或许都知道,有人想问随便没收他人的东西违法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大家少走弯路。

本文目录一览:

1、老师没收学生的物品是否违法?2、公司有没有没收员工个人物品的权利?3、保安强行抢夺没收私人物品是否违法4、老师有权利没收学生的东西吗?我要法律上的规定5、同学借我的手表父母可以没收吗?6、别人可以未经我的允许私自限制我的私有财产吗?

老师没收学生的物品是否违法?

学校也好,老师也罢,都不是执法主体,无权没收公民的财产。所以,如果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话,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需要特殊的措施加以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所以,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区内不准使用手机,可以理解,且应当支持。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六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公司有没有没收员工个人物品的权利?

无权

所以,公司无权没收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保安强行抢夺没收私人物品是否违法

保安是没有权利抢夺并没收私人物品的,这已经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了。侵占财产罪,又称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安强行抢夺没收私人物品已经构成了侵占财物罪。侵占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老师有权利没收学生的东西吗?我要法律上的规定

还是我来告诉你详细法条吧。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处姬边肯装厩膘询博墨收。 《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法律赋予人很多原则,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学过,公民对自己拥有,购买的物品有许多权力,这是法律赋予的,可是在老教师中,还流传着“没收”,并到期末在还,有的甚至再也见不到了,那些老师们还拿着校规来压我们,难道我国的各种法律是靠校规制定的?不是吧,我想校规上并没有写让不让“没收”只是老师们的个人行为,如果定性,我们可以称之为“明抢”! 在我上过的课外班上,老教师,看到你再看闲书,看手机等等行为,他便会帮你收藏你的物品,知道课上完了,可能你也见不到你自己的物品了,如果那样在老师没收你东西的霎那,你给他讲与权利,并提出不再玩耍物品,老师不听的话,那请你报警 110 向警察直接说“那个老师看我有的东西,他没有,就抢我的!” 查一查法律,并没有说“老师没收东西”得行为,是正确的,倒是说抢劫是违法的,我想老师们也不是买不起那些东西,只是希望学生上课不在玩耍,提醒也好,让学生把物品放在桌子上也好,总之他不动就行,你要是强拿的话,那会有法律制裁您这种“强盗”行为!

同学借我的手表父母可以没收吗?

除非同学的父母不知道他的手表是你的,知道了按常理是不会没收的,估计是你的同学说谎话,即使是你的同学拿回家一块手表被父母发现也不是手机或者游戏耽误学习会没收,一块手表怎么想都不会没收的

别人可以未经我的允许私自限制我的私有财产吗?

《物权法》规定,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没收财产只能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实施,公司内部的行政部门显然是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如果其认为你桌上放了不该放的物件,违反了公司规定,在未征求你同意的情况下,只能先移到合适地方,然后交还给你,劝说你不要再摆放,就像违停只能用清障车暂时拖走,而不是没收你的车子一样的道理。

北海以南春未眠 2024-02-15 2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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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周公、孔子生在不同时代,虽然相隔遥远,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是那么一致。周公不效法孔子,孔子也不效法周公。
陈元方机智应变,“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如此巧妙回答,既照顾了对方的尊严,又保住了自己的体面,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不损人也不损己,袁公听了,也会暗暗点头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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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电流产生磁场方向用什么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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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是几年级的课文

《司马光砸缸》这篇课文是小学人教版一年级的课文。
《司马光砸缸》内容是:
有一次,司马光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有个小孩爬到大缸上玩,失足掉到缸里的水中。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放弃他都跑了,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击去。水涌出来,小孩也得救了。
司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11月17日),当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司马光家世代官宦,其父司马池后来官至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司马光字君实,陕川夏县人。父亲名字叫司马池,任天章阁待制(宋代官名)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自幼便聪敏好学。
据史书记载,司马光非常喜欢读《左传》,常常“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七岁时,他便能够熟练地背诵《左传》,并且能把二百多年的历史梗概讲述得清清楚楚,可见他自幼便对历史怀有十分浓厚的兴趣。

直觉是什么意思

直觉是汉语词汇,拼音是zhí jué,意思指直观感觉;没有经过分析推理的观点。语出鲁迅《花边文学·算账》:“但我直觉的感到,这恐怕是折了本,比用庚子赔款来养成几位有限的学者,亏累得多了。”
直觉是指不以人类意志控制的特殊思维方式,它是基于人类的职业、阅历、知识和本能存在的一种思维形式。
造句:
1、真正的直觉是来自你对不同事物的明察秋毫。明察秋毫造句。
2、他似乎凭直觉知道如何做。
3、真正的直觉是来自你对不同事物的明察秋毫。
4、直觉告诉我一定要中奖,果然不出所料。
5、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要莫衷一是的,不然到时候你什么事都不能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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