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债券利息收入如何写会计分录?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而定期取得的利息。企业取得债券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收到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包含的已宣告而未发放的利息,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2、持有期间收到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个人收到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
个人收到债券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的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的收入额,适用税率为20%。
2、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管纳税人是不是本单位员工,都应该代扣代缴相应的个税税款。
3、对于国债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是否要计入缴纳所得税?
答: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是要计入利润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指的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比如销售货物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或者提供劳务所得等。
债券确认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1.企业债权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确认的利息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公司名称
贷:投资收益
2.企业债权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确认的利息收入分录为: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是什么?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它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企业进行债权性投资,一般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债权投资有以下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投资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收到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购买时包含的已宣告而未发放的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2、持有期间收到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个人收到债券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的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的收入额,适用税率为20%。
2、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管纳税人是不是本单位员工,都应该代扣代缴相应的个税税款。
3、对于国债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存入银行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的
因为财务费用的余额一般在借方。
所以,可以用借方负数(红字凭证)来表示。
取得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逐日计提持有期债券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扩展资料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
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