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意义、内容及方法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相适应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新型互助共济制度。该项制度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保护农村生产力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领域展现并取得了重要的政策效益。笔者认为,为了促进这一“德政民心”工程的健康有序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尤其突出和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益,必须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对社会和谐发展是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及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专项资金,是农民看医治病的“救命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来源广、渠道多、资金性质复杂,资金运作方式较为特殊,涉及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即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调查,是对基金运行采取有效监管的关键手段。具体来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可以摸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情况和农村卫生医疗服务现状;其次,可以揭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再次,可以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最后,可以在实践中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领域、方法,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积极作用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极具有积极作用。在这一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要坚持效益审计的理念,注重审计这一涉农专项资金的“三性”,即资金筹集拨付的及时性、项目实施的真实性、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审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审计主要包括:审计中央补助资金申报情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农民参合人数及个人缴费情况、银行账户开设和资金存储情况等。具体而言,主要审查地方政府和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报表,是否有虚报参合人数和缴费金额以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审查地方各级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款文件和资金到账情况,是否资金足额到位和存在滞留挪用问题,尤其是要查清地方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否挤占挪用其他财政资金和虚假配套问题;审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对账单和存款余额等问题;审查农民的实际参合人数、个人实际缴费额度以及缴费比例和方式,农民参保缴费资源是否自愿,有无不按规定的方式或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收费和乱摊派等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情况审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包括: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风险基金建立情况,基金保值升值情况。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等。重点审计主要针对以下领域: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基金管理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是否建立了必要的监督管理法规等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各项制度运行是否有效,制度执行过程中还有哪些不规范、不合理的规定需要改进;审查上缴方式及财务处理情况,风险基金是否建立,上下级账面记载是否一致;尝试对基金结余、基金运行过程中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的各类基金如门诊和住院基金、大病救助基金是否按分配方案提取,比例是否正确,结余是否按照规定结转以及结余基金保值增值的安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审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审计主要包括: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情况、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立以及办公人员经费列支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情况以及节超情况等。医疗费用的支付制度是经济补偿制度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何支付直接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出审计应该重点针对以下几个领域:医疗费用支付办法是否有效;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否公平;医疗费用支付结构是否合理;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控制效果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常规体检等。在审查中要切实做到和有关部门互通有无,尤其要重点审查申请报销人员的是否为参保对象,报效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防止人为因素和技术层次的双重障碍。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方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与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相同,对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较高。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审计专业素质,还要了解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掌握一定的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情况的审计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具体包括:
(一)收集文献资料,开展审前调查 全面掌握和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文献资料,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前提和必要步骤。一方面,要深入到各级卫生部门、财政部门、合管中心等相关单位,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的基本情况、定点医院设置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集程序及其票据的使用情况、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设置情况及其各级主管部门的资金拨付情况等,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要深入到点医院调查了解参合农民的住院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二)开展合作医EDP系统辅助审计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步实施和日趋完善,其EDP系统(一种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电子数据处理技术系统)也迈向成熟,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增强,从而对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块”模式的审计提出挑战,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系统的同时,着手解决这些问题,逐步推进和完善开展合作医疗EDP系统辅助审计,藉以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审计效率。
(三)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中,要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过程为切入点和主线,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突破口,采取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基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医疗机构使用情况、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满意度等实施审计调查。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源,与他们联系沟通、共同探索,充分利用其已有的审计成果,从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效率。
(四)加强审计分析研究 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过程结束之后,将有关数据资料和调查情况结合起来,进行专业的审计分析。一方面要查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进一步规范基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另一方面要从政策层面进行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如强化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农民个人缴纳基金办法、整合各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