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1.2亿后连买12套房 离婚后妻子1套房都没分到
1、事情是这样:上海的一对夫妻小丽和阿强因为结婚几年之后逐渐因为家庭纠纷争吵不休,于是决定离婚,但是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仅仅判决分割2.8万元给小强。
2、原来是因为,他们在刚结婚财产登记时候约定“按份共有” 也就是说小丽占比99%,而小强仅仅占比1%,同时丈母娘出首付一百万余元,剩下的由两个人公积金进行贷款,一审判决认为阿强仅分割房屋1%,与其对房屋贡献严重不符 ,于是决定判决小丽支付阿强50万元。
3、小丽认为这个判决于是公允,于是提出为此进行二次审议,二审中,阿强辩称当时占1%的份额只为“安抚丈母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改判小丽支付阿强房屋折价款2.8万余元 。
4、为什么最终是这个结果呢,因为法院是根据当时登记份额时候个人意愿来进行判决,并且夫妻财产登记,符合夫妻财产分别制的规定,对于这套房产分割不应违背当初自愿达成的协议。
5、并且,夫妇约定资产制,顾名思义,就是指法律法规容许夫妇彼此用协议书的方法,将某种或是一些资产明确为一方全部或彼此各自全部的规章制度 。
6、现在的社会,夫妻双方或者双方父母为了保护子女资产,有时候会进行一些财产登记,如果有一方没有对这个上心,可能以后就会吃亏,不得不说,可能在两个人感情甚笃时候觉得没有什么,在感情走远时候,就只有法律来保护当初的约定,这个是非常重要。
7、如果以后买房时要进行财产或者一些资产分割,一定要进行登记,口头约定或者私下约定都是不算数,因为很多出尔反尔的事情发生,虽然有一些残酷,为了以后不好事情发生,还是先约定好。
8、因为这个男子婚内出轨,按照法律规定,他不能与妻子平分财产,所以他只得到了2.8万元作为他婚内出轨的惩罚。
9、上海有一对夫妻,夫妻和平分手,但在离婚分割市值330万房产时丈夫最终只分得2.8万余元。
10、 当年夫妻在做产权登记时,约定“按份共有”且妻子占比99%,虽然丈夫阿强辩称此举,只为“安抚丈母娘”。
11、产权登记在小丽和阿强共同名下,之后便是两人共同偿还贷款。
12、经查实,目前该房屋市值330万元,剩余贷款金额50余万元,根据两人所占份额来看,小丽占99%,阿强只占1%。
13、离婚之后330万元的房产只有2.8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存在着一些协议上的一些问题,再有这个房子也不是男子自己全款买了,所以最后就得了2.8万元。
14、因为这个房子是女方付的首付,而且再还贷款的时候女方是还的比较多的,而男子只是承担了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