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
近日,有网友咨询到法务帮,提出婚姻中存在的这样一种情况,在诉讼离婚后,处理完财产和孩子抚养的两大问题外,该案依然不算真正解决:因为判决中要求一方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实践中根本不会给钱,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对未成年的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能免除,一方或双方均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我们可以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一、协议离婚的,一方未按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
根据离婚协议,约定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双方在登记离婚后,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即双方需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应当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对方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若对方继续不履行裁判内容的,则按第二点处理。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该协议未生效,具体对抚养费有异议的,由法院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一方未履行判决中支付抚养费义务的
已有生效判决要求一方按时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若对方不履行,我们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婚姻法》48条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注意:以下关于抚养费请求权的几个常见问题,建议了解一下
婚内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怎么办?
婚内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费是必须的,但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一般难以证明在婚内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但对于双方的财产确实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这时我们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无效?
法务帮认为: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与父母的赡养问题有一定的区别,实践中,往往存在孩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支付对方补偿,获得补偿的一方不需要支付孩子任何费用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问题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合法有效。而父母的赡养问题则是法定的义务,就算子女间约定某人不用赡养父母,一旦其他子女提起诉讼,该约定会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而无效。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至什么时候止?
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如果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用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