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需要本人带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社保局提出,社保局审核通过下发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后可享受的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如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失业保险基金可以支出的项目包括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
怎样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失业金领取步骤有五步,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填写材料。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上交材料。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怎样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公司对职工进行解聘并进行解聘报备;
2、公司向社会保险部门递交了解聘通知书等材料;
3、失业的人员进行失业的登记;
4、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查后会支付给失业的人员失业金。
一、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下:
1、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限;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并按月对应,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按规定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并将有关信息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 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 非个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一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自己被迫失业,比如公司破产,公司倒闭,被公司辞退,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
3、 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个人有求职意向。个人在非意愿离职的情况下办理了失业登记,这样就业局就可以掌握失业人员的一些基本情况,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也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总之,失业的人员领取失业金,需要公司对职工进行解聘并进行解聘报备,并向社会保险部门递交了解聘通知书等材料,失业的人员进行失业的登记,之后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查后会支付给失业的人员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按规定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并将有关信息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失业金如何办理领取
有以下5个领取失业金的步骤:1、参保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登记表;3、失业人员填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盖章;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失业保险金。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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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