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考会计专科继续报考自考本科,可免考哪些专业
本专业考生可免考英语(二)(00015)但需另外加考三门选考课,不得与已选考课程重复。
030106 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如下:
自考文凭国家承认性: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