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文化素质;明确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音乐教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进入二试后须提交考生本人写作的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篇,字数要求1000-1500字。
招考方向
考试安排
考场号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
乐
教
育
一试
考场一
器乐
声乐
1、器乐作品1首(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声乐作品1首
考场二
声乐
声乐作品2首(中外作品各1首)
考场三
钢琴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前奏曲、赋格)
二试
考场一
器乐
声乐
1、器乐作品1首(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声乐作品1首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考场二
声乐
器乐
1、声乐作品2首(中外作品各1首)
2、器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考场三
钢琴
声乐
1、钢琴作品2首(奏鸣曲快板乐章 1首;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
2、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三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乐谱,也可自带伴奏)。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