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不论是我们在网上购物还是在一些外卖软件上都会发现我们有时候付的钱会有一定的比例以公益基金的方式捐赠出去,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会计核算相对要好处理,今天会计实操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写?希望小编的整理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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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但是,非公益性损赠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要进行纳税调整。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zhuan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损赠支出划分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3)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损赠,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盈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这就是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写的方法,更多会计考证、出纳会计实操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实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