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报考了注册会计师,考完之后成绩的复核方式是怎样的呢?
考生若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出现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规定,
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报《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地方考办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表汇总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应考人员届时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