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多长时间审一次
一、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按属地管理。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后,到所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证书办理(持个人信息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原证和复印证)。
二、说明
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1)省财政厅于每期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考试结果。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后,到所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证书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填写《从业资格证办理委托书》,并由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办者,考试成绩作废。
(2)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按属地管理,具体为: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向户口所在地财政局申请,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财政局申请,须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校生向学校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对有关材料审核备案。
3、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统一信息化管理,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和会计人员分别通过内网“山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和外网“山东会计信息网”办理更新下列业务和信息: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持证人员的从事会计工作情况;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员发表论文、专著情况;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的情况。
4、山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设置会计人员诚信管理模块,系统为每位持证人员建立诚信积累空间。会计人员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到退出会计行业整个期间的基本信息和职业道德水平等相关信息,都客观记入本人的诚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