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缴和补缴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汇缴和补缴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的不同。企业所得税汇缴即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关于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一项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企业所得税补缴指具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在当期未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税费申报和缴纳税费的,应按规定向机关补申报和补缴纳税费的行为。
同时企业所得税汇缴是一项常规的、合法的行为,企业所得税补缴属于一种违规的行为,若企业未按期补缴并情节严重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实施处罚。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汇算清缴有什么区别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
1,本年度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应当附有年度损失金额的证明报告; (企业损失除外,只要是亏损,必须经过企业所得税结算审计);
2,纳税人本年度弥补亏损,并附有损失年度损失金额的证明报告,未在上一年度的损失报告中重复附加;
3,本年度销售(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的纳税人,应当附有本年度所得税结算的证明报告;
4,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
5、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扩展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适用于外国公司)(盖章);
2、本年度(1月至12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综合地方纳税申报表(1月至12月)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月至12月)(盖章);
5、元月份每种税的电子收据(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付纳税申报表(4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
汇缴是什么意思
汇缴即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
(二)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4、结清税款。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企业所得税年报和汇算清缴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下一年的5月31日之前,依照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操中,企业所得税年报就是指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