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辩条款两年后必须得赔吗?
咱们都知道啊,买保险,切忌带病投保。毕竟人保险公司也不是傻子,患过病了再来投保,这不摆明了就是骗钱嘛,百分百的亏本买卖。所以啊,所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时都需要填写健康告知,需要客户本人确认没有患过条例里列出的疾病。如果有隐瞒了的,那不用想了,保险公司肯定是会拒赔的。但是有些人就会说了,保险合同里不是都有一个不可抗辩条款吗?这个条款不是就说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可抗辩嘛,必须得赔。今天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条款是不是真的这样。
我简单的给大家解释一下不可抗辩条款是个什么意思,开头我们讲到了,投保时的健康告知环节,难免有人会一时没记起以前是否住过院,或者有过什么病史。假设投保成功之后,两年内检查出患上了重大疾病,但保险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客户曾经隐瞒了病史,那保险公司就有权拒赔。但如果是两年后才检查出患有重大疾病,那保险公司必须得按照保险合同正常履行职责。这个就是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作用。
但是我们要注意,不可抗辩条款虽然看起来有很大的绝对性,但也是分情况的。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假设老王他前几年就患过肺方面的疾病,他在投保时明知道有这回事,但还是选择了故意隐瞒,过了可抗辩期之后,他就去向保险公司索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旦调查出实情,那是不可能会赔付的,甚至有可能不会返还保费。
如果再换一种情况,老王他投保之前有肺方面的疾病,投保之后两年内他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病情加重了,但他心里清楚,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赔,所以他就熬到了两年之后,才去申请理赔。这种情况其实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保险公司的条款里都写得清清楚楚:“首次确诊为重大疾病”,也就是说,这个病必须得是第一次诊断出来的,在这之前,自己也不知道有这么个情况。并且啊,一般来说,我们如果确诊了,是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这就和车险差不多,如果事情过去太久了,就过了理赔时效了,那谁还会给赔钱呢!
说了这么多,我们大概也就清楚了,不可抗辩条款主要还是保障的过失人的利益,如果是刻意隐瞒的情况,即使是去法院打官司,那基本上也是不会赢的。我建议大家,在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填写,出险的时候如果不是相关联的疾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