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分为哪四类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
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缺陷食品对社会造成危害前的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尽快而有效地处理不安全的或可能不安全的食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食品安全危害。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分为哪四类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第十三条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法律依据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申请处理:
1.相关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申请对不合格品
处理。
二.确认不良项目:
1.检验员收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再对不良品做确
认和认真填写不良现象及判定。
三.分析原因:
1.由负责人分析不合格品产生原因,及处理措施。
2.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如实填写。
四.预防对策:
1.由负责人提出预防对策及实施方案、日期。并在
《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填写。
五.处理建议:
1.由品质主管确认不良后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提
出处理建议。
六.批准:
1.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做处理。
七.与客户沟通:
1.有任何部门对处理方式有异议,用《内部联络函》。
联系业务和客户沟通,如可接受则可出货。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法律分析:1 、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纪录 》内。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有技术部经理杂、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理决定( 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有技术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 1 )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 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有规定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 2 )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经理 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 3 )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 ; 2 、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不合格品区,由技术部经理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 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总经理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质量管理体系当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包括哪些内容?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是指在满足客户需求的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检出,标识,隔离,处置的程序.而《改进控制程序》指对不合格的产品出现原因的一个改进程序.从而控制产品质量,杜绝类似质量问题的重复产生。
混凝土不合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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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LXS-6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3. 职责
3.1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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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 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4.3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B级、C级不合格由工程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C级不合格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记录,根据不合格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量、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确定不合格的等级,分析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置措施。
4.4不合格品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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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场《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5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施工过程不合格材料的评定内容和标准应依据行业标准执行。 4.6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能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a)制定整改措施,整修或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返修或让步接收; c)拒收或报废。
(2)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a)对重大不合格材料鉴定结论和处置方案,经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b)对一般不合格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整修方案,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c)对轻微不合格,由工程部制定整修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a)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应做退货拒收处理;
b)凡进行返厂或让步接受的材料必须由项目批准,且必须经顾客签字同意,并应做好返厂或让步接受的物资记录;
c)对物资分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还有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撸主自己要写这个制度?
不知道撸主从事什么行业,这里提供一点建议,仅供参考。对于不合格品的管理,把握几个原则:
1、能回收再利用的,可做回收处理;
2、交给专业的回收中心处理;
3、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可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