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企业所得税与免税区别
免征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免税的区别在于两者性质的不同。免征企业所得税指根据国家所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的部分项目原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因此不需要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计征项目中计税。企业所得税免税指根据国家所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部分原来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的项目,由于企业符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并导致该部分项目可以申请减免或免予缴纳的情况。
由于不同的企业性质或企业的经营状况适用于不同的税收优惠,因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咨询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了解相关的免税项目和免征项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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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免征和免税收入区别。一定会采纳。从文字意思上给讲下,谢谢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可简要归纳为: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这可以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理论意义所在。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希望大家可以分得清楚这两个概念。
不征税和免税的区别
1、两者概念不同。
不征税收入指本来就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不作为应纳税所得的收入;而免税收入则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但依据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不征税不属于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税则属于税收优惠政策。
2、收入对应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不同。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或推销不得在企业所得税扣除。而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扣除,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3、包括的收入范围不同。
不征税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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