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研究员评审标准有什么
副研究员是中国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名称。次于研究员。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科学研究人员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助理研究员 5 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助理研究员 2 年~3 年以上,且具有本学科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曾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成果;能选定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和研究生进行研究和学习的能力。
一、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
2、业务能力要求
(1)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以来,平均每年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成果2万字以上。
(2)完成或参与完成省或市级项目1项以上。
(3)能独立进行研究工作,并发表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
3、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资格
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的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责任人完成市级项目1项以上。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规范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委、省政府(宣传部、咨询办、政策研究室、文明办、办公厅等)调研二等奖、或市级规范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
(3)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国家重要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参与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专著、译著,或编著的撰写6万文字以上。
二、能力要求
提出过本研究领域的中的意义课题,并主持研究工作。
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并在科研中发挥主干作用。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主持过两项以上省部级项目,并编写项目中主要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