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理工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请问是否有资格报考事业单位考试?
签了三方协议。还是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的。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应届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同样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扩展资料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