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2021年,浙江省公布了流动儿童异地入学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政策条件,供参考。
浙江省2021年异地高考政策1、 应用条件
(1) 我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登记: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2) 做好外省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高考,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教育厅等四部门的实施意见;(浙环办发[2012]160号)和符合第(一)项规定条件的外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登记条件。随迁子女不允许“流入”和“流出”同时参加高考。
省内儿童可报考普通高校和军事院校(地方计划办军事院校除外)。不得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察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要通过政治考试或户口强制执行的院校或专业。具体方案是管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3)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符合第(一)项条件的,可以登记。
(4) 以下人员不得注册:
1具有较高学历的高等学校学生;或者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招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高一非毕业年度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中等教育。
4前几年因违规、弄虚作假被暂停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5) 如何申请初级班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小班招生资格的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持学校颁发的报名证书到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小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
教育部门与异地高考改善准入的方案是逐一确认这些学生和家庭。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地调整标准,而要真正实现高考择校时的平等权利和平等机会。
各地情况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在保障合格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要防止“高考移民”。目前,教育部正在指导协调各地尽快出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