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强基计划是什么意思?
“强基础”计划是教育部取消独立招生后,部分高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又称强基础计划)。强大的基础规划主要是选拔和培养愿意为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的学生,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或拔尖的基础学科。重点关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关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合理安排招生专业。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重点招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史、哲学、古文字等相关专业。
在最初阶段,第一批具有雄厚基础规划(试点)的大学是36所一流的一流大学,在建设一流的双级大学。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招聘程序和招生管理要求强基础计划
1、 制作招生手册
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点等,制定招生纲要,制定强有力的基础规划,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招生考试的条件、考试方法等。入围高校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方法和方法,综合成绩换算的方法和规则,监督机制,咨询和申诉渠道,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 考生报名
符合高考生入学要求的考生和《强基础计划》招生学校的要求,考生应自行申请,并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在四月网上登记。省级招考机构要严格审查本地考生的高考资格。
3、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各省级招考机构原则上应在6月25日前,向有关高校提供按照《高考条例》确定的规则报名的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4、 确定入围高校评估名单并公布
对于高考入围者来说,有关高校应根据各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人数的一定倍数,确定参选高校名单,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城市)(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应分别确定相应的分数线,下同)。
对符合本校招生标准要求的考生,高考成绩应符合本校招生指南的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各省(区、市)一批本科学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市)。
原则上,相关高校应在6月26日前确定入围高校评估候选人名单,并公布入围标准。
5、 组织大学评估
各高校应在7月4日前组织入围考生的高考(包括笔试、面试)和身体测试,并将身体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评估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校考试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检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要充分利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深入地调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要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专家及相关人员面试名单的安全保密,切实落实回避制度。高考笔试和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根据高校入围考生名单,于6月27日前提供。对于已经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在校学生应提供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质量档案要提前在中学详细宣传。
6、 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有关高校将按照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评价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85%)的比例综合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填写申请表,由高到低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生源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各省级招办提前在批次录取开始前完成录取登记。特殊录取的考生,按照公布高校招生简章的办法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随后的高考。各高校要在7月5日前确定考生名单,公布录取标准。
7、 严格执行招生“十条禁令”计划
高校不得出版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与强基计划招生挂钩的冬令营、夏令营和评估工作,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评估等相关工作;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和专家评委不得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用“新高额奖学金”和“重新进入大学后的专业”,不得对学生资源进行恶性竞争或非法录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强基础规划招生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发生招生变化。新生入学通知或新生入学登记;进入大学后录取的原则通过强基础计划学生不允许转移到其他学科。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高校基础设施规划范围,不得发布与国家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招生办法。省级招考机构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违反规定程序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中学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捏造、故意隐瞒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