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中劳动关系内容
企业做好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
1、员工入职管理。员工入职管理,指的是员工入职管理是对新员工入职时的管理,应该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为新员工办理一系列入职手续。从员工面试、来到公司,到熟练掌握工作内容,都应该由该部门或人员来协调处理。公司可以制定员工入职管理办法,规范入职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中劳动关系内容
2、员工离职管理。在员工离职时,很容易和公司产生一些纠纷。因此,管理者一定要重视员工离职的问题。和入职管理一样,公司也可以选择设立相关的部门,并制定合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或《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确保员工离职时合理有据,双方能够“和平分手”。
3、员工信息管理。对员工信息管理要建立完善的体系和制度。员工信息管理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员工岗位、薪资、绩效考核、员工技能、培训、奖惩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便于公司掌握员工信息和动态管理。另外,员工的信息属于内部信息,对外部要保密,这样才能保证员工信息安全,同时也不给其他公司挖墙脚的机会。
4、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订立。劳动合同是保证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一环。当然,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以免出现劳动争议,影响后续员工管理。
5、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工时、福利、辞退等劳动条件发生的争议。当员工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时,如何处理争议既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社会形象,也关系到员工对用人单位的看法。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合同制度,按规定及时签订,续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违约现象发生,依法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入职管理。可制定专门的《员工入职管理办法》来指导入职管理的工作
2、员工离职管理。
(1)离职类别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自离)、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离职办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类别的离职情况,一般均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具体可通过制定《离职管理办法》来撰写详细的指导说明。
3、员工信息管理
这些信息包括员工的出生年月、已婚未婚等基本信息,也含有员工技能等重要信息。这种信息管理还要注意时时根据员工的发展进行第一时间的内容更新。了解员工的技能、了解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及其是否有转岗的意愿等情况,能够迅速找到内部的合适人选,这样可以节省向外招聘的猎头费、招聘费、广告费,这正是员工信息管理的真正目的。
4、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员工关系专员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减少人员操作引发的争议,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对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给予详细的指导,建立劳动合同发放后的收签表格让员及时签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
5、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人员入职时基本资料、在职期间资料、离职资料三大部分及其他资料,具体内容可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
6、劳动争议处理。劳务争议,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管理条例
法律主观:
劳动法中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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