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制度 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企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工资薪金制度 员工工资薪酬方案
第一条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二条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福利制度体系。
第三条 公司福利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应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三章 福利对象
第四条 公司福利对象: 正式在职员工
第四章 福利项目
第五条 公司提供的各类假期:
1. 法定节假日:每年10天
2. 病假;
3. 婚假:7天
4. 丧假:3-7天
5. 计划生育假(产假):98天
6. 工伤假。
具体请假事宜见公司考勤制度 。
第六条 公司提供进修、培训教育机会。具体事宜见培训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可提供各类津贴和补贴。
1. 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2. 交通补贴;
3. 生活物价补贴;
4. 节假日补贴或礼品;
5. 年假补贴或礼品;
6. 其他。
第八条 公司可提供各类保险:
1. 工伤事故保险;
2. 失业保险;
3. 养老保险;
4. 其他;
第九条 公司推行久任员工激励方案,所有连续任期5年以上人员均给予奖励。
第十条 公司提供住宿和宿舍给部分员工。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享受有公司年终分红的权利或年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为员工组织各种文化体育和联谊活动,每年组织旅游和休养、疗养。
第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死亡、工伤、家庭贫困等情形均有补助金。
第十四条 公司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具体见劳动保护制度。
第十五条为鼓励学习,促进员工尽快成才,凡员工在任期间取得与岗位有关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学历,奖励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本科学历,奖励元。
职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包括哪些
关于工资薪金的确认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薪资制度的制定原则
薪资制度的制定原则主要是; 1、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按照 劳动合同法 以及当地 最低工资 水平制定薪资; 2、公平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劳动量,学历,技术贡献、行业水平等制定不同档次的薪资,一般是取得业绩与所获得报酬对等; 3、奖励原则,制定奖励薪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获得较强的人力资源竞争优势; 4、效率优先原则,效率高的,薪资高。 《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