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且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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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5000元以下是不交的。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元。
4、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元。
5、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6605元。
6、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元。
7、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元。
8、超过960000元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50%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进行定额的扣除。
3、在实际发生房屋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别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个人负担如果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则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清缴时,在80000元的限额内根据实际进行实扣。
6、年满60周岁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赡养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如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可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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