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养老院实行院内分区管理 加强养老院护理人员等应急支援力量储备
一、疫情期间养老院实行院内分区管理
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要将养老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区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加强环境通风换气、内部清洁和消毒。
养老机构内如发现阳性感染者,应在各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专业人员上门评估指导下,按照“一院一策”原则,立即调整人员分区及密度,落实转移居住、分级分类诊治及终末消毒等措施,并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建立完善院内感染者转运机制,明确养老机构就诊定点二医院,与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转运和优先救治。
加强集中健康观察点保障。将集中健康观察点纳入各区保障范围,用于不具备分区管理条件养老机构中阳性人员、新接收、轮换或返院人员的集中健康观察。加强集中健康观察点内部管理,优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保障人员配备。
二、加强养老院护理人员等应急支援力量储备
各区按照养老机构在院老年人数量的10%比例储备护理人员等应急支援力量。对于从养老机构转运至定点医院的失能失智感染人员,以及转运至集中健康观察场所或养老机构内隔离区(室)内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均应按照1:1的标准配备护理人员。具备自理能力的感染老年人,视其身体情况配备护理人员。
落实和运行好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握手机制。督促指导与养老机构建立握手机制的医疗机构,通过上门巡诊、智慧家医、远程问诊等方式,为在院老年人提供日常诊疗和健康监测服务,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医疗保障台账。与养老机构建立对口协作关系的二医院,落实养老机构急危重症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属地所有二医院均应开通养老机构急危重症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拒诊本区域或其他区域转来的养老机构急危重症老年人。
落实和运行好养老机构与120急救握手工作机制。压实各区属地责任,各区应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转运机构的握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120急救、非急救转运资源重点保障好养老机构就医需求。市急救中心做好养老机构急救转运数据的监测、预警,设立养老机构服务保障专席,在区级资源无法保障等紧急情况下,统筹调度保障好养老机构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
落实和运行好养老机构与属地街道(乡镇)握手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养老机构药品保障,实现慢病管理日常用药随开随用,退烧镇痛、止咳祛痰药品按养老机构在院人数的20%人份比例进行储备。加强中药汤剂保障,通过居(村)委会有序配发至养老机构内有需要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