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何缴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可以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开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其中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若无法分开核算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混合销售统一核算销售额。同时,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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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纳税
1、销售中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也就是说,除了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不按照混合销售这一特殊情形外,其余应当遵循混合销售的规定:即按照主业确定适用税率。因为你公司所销售得中央空调不属于自产货物,而是属于外购的货物,你公司是以销售货物为主,对于销售外购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按照销售货物即13%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统一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2、民用的话,动产安装也是13%。
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何缴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可以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开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其中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若无法分开核算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混合销售统一核算销售额。同时,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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