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能退钱吗?读了半学期。交了一年的钱。
可以退,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的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如你学费为11700元,按一年学习10个月计,每月学费为1170元,如你在3月份内办理好退学手续,则应退给你的学费为11700-1170×6(9、10、11、12、1、2月份学费)=4680元。
其他可以按月退还的还有住宿费,至于代办费(含书费),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比较规范的做法是已经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如已经发给你的书本和其他费用),未发生的退还。
看你什么时候办理的退学手续,退学前的学费不退,退学后的学费退还,按月计算。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高校乱收费治理政策:
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各地教育、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高校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