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犯法吗
不火化下葬是违法吗?
不火化遗体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但是,在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实行土葬,就不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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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实行火葬的一律实行火化。土葬的必须是当地政府指定在哪里可以土葬,才可以在指定区域土葬或者深埋。另外,对于少数民族除外,要尊重他们的丧葬方式。
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是我国殡葬改革的一大创举,它体现了我国在殡葬改革问题上既实事求是又解放思想的科学态度。
土葬改革区的划定,是根据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的,推行火葬和不推行火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也就是说土葬改革区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暂不实行火葬的,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有些地方县、市境内虽建有火葬场,但相距过远,运送尸体确有困难的地方,也可划为土葬改革区。在土葬改革区的平原地区要实行深埋,不留坟头,不占用耕地;山区则要尽量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并植树造林。
土葬犯法吗
不属于。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法律分析: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土葬是可以开死亡证明的,具体的说明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
死亡证明用途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注销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置;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自己有劳保,领取葬津贴;
5、病故自己有农保,领取丧葬津贴;
6、病故自己有公保,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7、病故自己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8、病故自己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9、领取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
10、定期存款除户后,解约提款;
11、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办理。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老人逝世了偷偷去土葬犯法吗老人逝世了偷偷土葬犯法,要火化。除了《殡葬管理条例》应予土葬的地区,一律要求火葬。公务员退休丧命后,未火化安埋,而是土葬,是不能享受政策性抚恤的。根据国家限定,公务员丧命的,必须按照国家的政策,在实行火化的地区,实行火化,并且凭证丧命者,火化证领取相关待遇,如果在不实行火化的地区,由民政部门开证明,领取相关证明,因此,如果在实行火化地区,不实行火化的,不能领取丧命后的任何待遇。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土葬违反什么法律哪条法律 如果强行土葬违反什么法律土葬违反殡葬管理相关法律,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如果土葬,是要被罚款的,一般罚款包括以下内容:交纳当地规定的违法违规土葬费用(以民政局规定的标准为准)和交纳因破坏林地植被补偿费用(以区林业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法律分析
现在提倡火化,火化以后可以再土葬。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也就是说,人口稠密的汉族人口聚居地,土葬得话,应该葬在公墓区去。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别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如果是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土葬。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土葬习俗的形成,同人们的观念有着密切关系。他们认为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土葬的礼仪繁琐复杂这是其重要特征之一。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适应统治阶级和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迷信观念日益浓厚,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为了尊重少数民族人的习俗,国家允许土葬,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余地区都不能直接土葬。具体想知道当地是否属于可土葬地区,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私自土葬违反什么法律私自土葬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改革是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